本會於1994年成立,目的為加強家長與學校之聯繫,作為彼此溝通的橋樑,促進家校攜手合作,共同締造理想的學習環境。本會致力協助學校推動不同的活動,鼓勵家長關心子女的學習能力,使他們更快適應校園的生活,能有效地學習,愉快地成長。
每位獲提名的候選人須向選舉主任提供有關其個人資料的簡介,字數上限為 200 字,並須在簡介中申報有 《教育條例》第 30 條及其他相關條例所載有關常任秘書長可拒絕校董註冊的理由,以助家長判斷他/她是 及適當的候選人。選舉主任隨後向所有家長發出通知信,並在信中附上候選人的簡介,包括他們在簡介內 的資料。
所有學校現有學生的家長均符合資格投票。學校教師只要是現有學生的家長, 也有權投 票。所有合資格投票的人士都享有同等的投票權。每名家長不論其就讀該校子女的數目,只 可在家長校董選舉競投一票, 並以個人身份投票。
家長校董選舉的投票日期應與提名截止日期相距最少兩星期。
本會職員因失職或違反會章或損及本會宗旨與利益時, 本會會員得於特別會員大會或會員大會上投不信任票, 如經通過該職員應即卸任並由大會另選新員遞補。
本會開辦功課輔導班爲同學提供功課輔導及溫習教學內容,聘請專業導師,於星期一至五下午2:30至3:30開辦網上功課輔導班,為同學提供功課輔導,以及溫習教學內容。
本會定期舉辦家長講座,目的是協助家長有效教導子女,透過不同的教育方法,增強親子溝通技巧及增進親子關係。